《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基层党委是否必须明确设置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职位,还是可以统称党委委员,不明确设置具体委员职位?如必须设置除书记、副书记以外的具体委员职位,是否要先由基层党委研究明确当选委员的具体职位后,再报上级党组织备案?还是先将当选委员报备,事后再根据需要明确每个委员的具体职位?在届期内,如委员职位调整(如当选委员后,甲先为组织委员,乙为宣传委员,届期内的次年二人职位互换,甲为宣传委员,乙为组织委员),这种情况是否需要重新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答复: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经过选举上报的除书记、副书记以外的委员选举结果没有必须明确各人的具体职务。实践中一般由支部根据实际工作开展需要确定各支委具体分工后报备上级党组织。届内支委分工调整安排应通过召开支委会形成书面记录后上报上级党组织。